关于2023年度应用特色学科绩效奖励和岗位津贴发放的通知
各学科负责人:
根据《湘南学院“十四五”应用特色学科建设管理办法》和《湘南学 院“十四五”应用特色学科年度考核办法补充规定》文件,学科年度考核为优秀、合格等次分别可以发放6万元和3万元的绩效奖励(此奖励从各学科建设培育经费中支出)。另外,学科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可按照标准发放带头人岗位津贴。具体说明如下:
1.学科带头人召集学科成员会议,确定绩效奖励分配方案,绩效奖励发放依据是学科成员的学术贡献(主要指考核评价体系中的学术贡献大小,非学科成员不能列入),适当参照其他贡献,不得发放管理绩效。请各学科负责人务必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,科学分配绩效奖励金额,确保学科成员无异议。
2.各学科绩效奖励情况必须公示3个工作日,校级应用特色和培育学科要求在院内公示栏公示,省级应用特色学科要求在本学科群里公示。
3.公示无异议后,请各学科将表1和表2的纸质版(学科带头人、二级学院院长签字+二级学院盖章)交到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审核,审核通过后造表发放绩效,电子版发送到xkjsyfzghc@163.com。
4.转财务处通知:各学科在财务系统线上申报发放绩效时,证明人统一填写秦林姿。
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
2024年4月2日
一审:秦林姿 二审:张娟 终审:邓斌